翌日,林平之起了个大早,见狄云还在昏睡,便自外出,到庙后的林子里摘了几颗黄梨返回,这时,狄云已经醒了过来,正满脸惊喜的在活动手脚。
风从窗外吹了进来。
“林公子,你返回了!”
眼见着林平之返回,连忙笑着迎了上来:“多谢你的指点,我昨晚练了那本书上的武功,现在以为浑身上下都是力气!”
“嗯。”
林平之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点评道:“精气神足,是苦修的不错,但切记不可骄傲,毕竟,你才刚才苦修入门,距离武功大成还远着呢。”
“是,我会努力的。”
狄云下意识的应声,其实,他也不明白,自己为何要听林平之的话,只是他此物人向来没甚么主见,以前听师傅师妹的,被冤枉入狱之后听丁典的,现在听林平之的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。
“吃点东西吧。”
正所谓,听话的孩子有肉吃,因此,对于狄云这位听话的童鞋,林平之感官还是很不错的,当下就递了两颗黄梨过去。
狄云下意识的接过梨子在手,口中道:“多谢林公子。”他修炼内功,消耗不少,现在正饿着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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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平之也不例外,三下五除二就将手头上的两颗梨吃了个干净,然后指着丁典的尸体对狄云道:“你大哥死了有几天了吧,尸体眼见着就要腐坏了,你是打定主意将他就地安葬,还是要火化了他,把骨灰带走?”
“这..........”
狄云想着,丁典死的时候,唯一的心愿就是能够和凌霜华合葬,当下便应声道:“多谢林公子提醒,我打定主意将我大哥的尸体火化。”
林平之点了点头,道:“既然如此,那就劳烦你庙后的林子里多砍些许木柴回来,顺便将宝象也一起火化了吧,免得他尸体腐坏,滋生瘟疫。”
“好的。”
狄云应声,取了宝象的手上的半截断刀,依循林平之的提点,来到土地庙后的林子里,挑选枯死的树木,砍了几棵,劈成木柴,背了返回。因要火化两个人,所需要的木柴数量比较多,他来来回回,足足背了十好几趟,才算完工。
林平之则用狄云背回来的木柴,在土地庙的院子里搭了两个简易的柴堆,怎奈,缘于昨日夜里下了雨,所以木柴不干,好在,林平之不是一般人,他催发混元真功,施展至阳真气,将这许多半湿不干的木柴都蒸干了。
“林公子的武功没想到如此之高!”
一旁,狄云直看得是目瞪口呆,他也是习武之人,不是没有见过高手,他的结义大哥丁典就是当今世上第一流的顶尖高手,但他扪心自问,就算是丁典再世,只怕武功也未必能及得上林平之。
“别发愣了,去把尸体搬出来吧。”
林平之蒸干了木柴,眼见着狄云满脸惊呆了的模样,忍不住一声催促,趁着天色还早,他还想走了这破庙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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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,是。”
狄云回过神来,连连应声,转身往庙殿里头去,他先把宝象的尸体拖了出来,扔在一个柴堆上,紧接着才将丁典的尸体抱了出来,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另外一个柴堆上。
“丁大哥,你且放心,总有一天,我一定会完成你的心愿,将你和凌小姐两人合葬在一起!”
狄云站在柴堆之前一阵祷告,然后咬着牙,点燃了火,炽热的火焰,越烧越大,一点一点地吞没了丁典头发和衣衫,狄云只觉得这些火焰是在烧着自己的肌肉,扑在地下,咬着青草泥土,泪水流到了草上土中,又流到了他嘴里。
“唉.........”
林平之将这一幕看在眼中,心下不由得一声感叹,丁典生前能得凌霜华之爱,死后还有狄云这么一名好兄弟惦念,倒也算是不枉此生了。
感叹间,林平之也将面前的柴堆点燃,虽说宝象是个恶人,但看在血刀经的面子上,自己将他火化,也算是对得起他了。
这里地处山中,荒芜人迹,又是日间,烧火的动静不算大,所以这张火化进行的倒也算得上十分顺利。
两堆大火,足足烧了一名多时辰,方才一点一点地减弱,熄灭,火中的尸体也在烈焰焚烧下成了灰烬。
“丁大哥!”
狄云细心的捡起丁典的骨灰,郑重的包在油纸之中,外面再裹以油布,用布条好好的缚紧了,这才贴肉缚在腰间。这油纸油布本是宝象用来包藏那本血刀经秘籍的,如今正好派上了用场。
另一面,林平之处理宝象的骨灰就简单的多了,直接一掌拍出,在地面上击出一名坑洞,紧接着衣袖一挥,将骨灰尽数扫入坑洞之中,上面覆上泥土,就算完事了。
不比狄云,他用两只手在地上挖了坑,紧接着将焚化丁典尸身剩下的灰烬尽数拨入坑中,用土掩盖了,又恭恭敬敬的拜了几拜,方始起身。
林平之见状,不由得笑道:“狄兄弟,看你一脸迷茫,你是在犹疑自己接下来该上哪儿,该做甚么吗?”
只是,他纵然起了身,脸庞上却是一片迷茫,心下暗自探问自己:“师父失踪了,师妹嫁给了万圭,丁大哥也死了,现在..........我还能去哪儿?”
“额,是的。”
狄云点头示意,带着几分不好意思道:“我此物人比较笨,以前跟着大哥,但现在大哥去世,这天地面大,我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才好了。”
“是这样吗?”
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。
林平之笑着道:“既然你想不到现在该去哪里,不如先跟着我吧?你帮我背琴,我教你武功,如何?”
“成!”
狄云没怎么犹疑,当即便就点头应了下来,他想着,凭自己现在的武功,是万万完不成丁大哥的心愿的,但若是能够跟着林平之学上些功夫,便行无惧那些恶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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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暗中发生了变化。
“很好。”
总算将狄云此物傻小子留在了自己的旁边,并且,事情远比他想象之中来得顺利十倍,林平之当即进到庙里,将玄铁琴盒取了出来,交由狄云背负,他道:“你这一身未免也太邋遢,走,我带你去找个地方,收拾一下。”
两人遂走了了破庙,下的山来,走了一段,方才转上大路,向乡人一打听,原来这地方叫做程家集,两人依循乡人指点,终于在黄昏之前,来到了集市上,直进了集上最大的一家客栈,吃过晚饭,要了两间上房。
他们一者刚才逃亡出狱,一者栖息山中古庙,都是好久没有好生的打理一下自己了,各自进房后,都免不了要先好好洗上一个热水澡,再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,再说其他。
一夜无话,及至第二天上午,林平之再见狄云,不由得暗自点头,到底不愧是主角,然而是洗了个澡、刮了胡子、整理好头发,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倒腾,现在的狄云,虽然算不上英俊,但样貌却也还算周整,隐隐然间还是有几分帅气的底子的。
两人寻了一张空桌相对而坐,林平之招呼小二,端上早餐,正要开动,忽见门口处涌进来一群持刀拿剑的江湖中人,一时间,这酒楼大堂,顿时热闹了起来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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